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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一半家庭将有家庭医生

2009-09-30 16:18 来源:  >>进入八界社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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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一半家庭将有家庭医生

  深圳市民也将有自己的家庭医生了。昨日,深圳市卫生局公布了《深圳市实施家庭医生责任制项目试点工作方案》,根据该方案,从9月份开始,深圳将在社康中心试点,试点社康中心组建不少于2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与片区居民签订家庭健康服务合同,提供上门医疗预防保健服务。到2015年,全市80%的社康中心将建立家庭医生责任制,片区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合同的家庭比例也将达到50%。

   下月起各区选择2—3家社康中心试点,提供上门医疗预防保健服务

  
每个“家庭医生团队”最多服务800个家庭

  试点家庭医生责任制是深圳推进社区医疗服务的重要举措。深圳试点的家庭医生新型医疗保健服务模式主要以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为技术依托,社区家庭医生为责任主体,以社区居民及其家庭健康管理为工作内容,家庭医生与社区家庭建立契约关系开展服务。

  深圳市卫生局妇社处处长张英姬向记者介绍,深圳试点的家庭医生责任制模式不同于其他国家实行的家庭医生模式,深圳的特点是探索建立家庭医生团队服务模式。

  “不是普通意义的一个家庭医生为一个家庭提供医疗健康服务,而是社康中心组建一个家庭医生团队,这个家庭医生团队为签订家庭医生服务的社区家庭提供服务。”张英姬解释,之所以采用这种方式,是因为目前深圳社康中心配备的医疗资源不足,不能满足一个家庭医生服务一个或多个家庭的需要。

  今年9—12月份,深圳将在各区2—3家社康中心试点家庭医生责任制服务。试点的社康中心负责组建不少于2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服务团队成员由家庭医生、护士和公卫医生各1人组成,实施社区分片包干,每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服务不超过800个家庭,逐步与包干片区居民签订家庭健康服务合同。


全市一半家庭将有家庭医生

 

服务主要涉及健康预防保健

  “提供健康咨询,医治一些常见病等,让居民没必要一生病就往大医院跑。”张英姬介绍,在社康中心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务人员可以帮助居民进行自主选择家庭医生、注册登记、选择个性化的服务项目并签订服务合同。

  责任家庭医生服务的范围包括,对所负责家庭中的成员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就诊服务以及合同内家庭重点保健人群(老人、儿童、孕妇和慢性病患者)的预防保健服务。根据合同条款提供常规体检服务及其他合同内规定的服务,比如用药咨询、健康咨询以及家庭功能咨询,家访服务(产前、产后、老人、慢病、残疾),家庭生命周期指导,家庭功能评估,家庭健康干预计划等。

  同时,契约家庭通过网络或电话进行健康咨询、预约、登记等服务。当家庭成员出现大病、疑难杂症等高难度技术疾病时,责任家庭医生为契约家庭成员提供医学专科的各级专家转介、转诊服务,让契约家庭享受到更快捷、更方便、更专业的就诊及健康保健服务。

 
暂未规定收取上门服务费

  根据方案,入选的家庭医生必须是临床或中医类别的执业医师,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3年以上;接受过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者优先;且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与社区居民的关系和谐。由于家庭医生主要解决的并不是疑难杂症等需要高难度医疗技术的疾病,张英姬说,目前深圳社康中心配备的医生“能胜任家庭医生的职责”。

  家庭医生责任制增加了医生的上门服务,如何保证家庭医生的利益?方案指出,为推进试点工作,卫生部门将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经费进行补贴,并按项目进度将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同时,社康中心主办医院在核定家庭医生的绩效工资时要将此项工作的工作量予以计算。

  目前方案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是市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项目,“社康中心收费标准暂时没有上门服务收费这一项,试点的方案也暂时不会增加上门服务收费这一项。”张英姬表示,由于深圳将在9月开始试点,如何推进家庭医生服务工作还在探索之中,社区医务人员的配备及收费标准制订等具体措施要在试点中慢慢完善和改进。

  
什么是家庭医生责任制?

  家庭医生新型医疗保健服务模式主要以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为技术依托,社区家庭医生为责任主体,以社区居民及其家庭健康管理为工作内容,家庭医生与社区家庭建立契约关系开展服务。

  
推行时间表

  2009年9—12月深圳在各区2—3家社康中心试点家庭医生责任制服务

  2010年1月卫生部门将组织专家对试点社康中心进行考核与阶段性评估

  2010年2月在全市进行推广

  2015年全市开展家庭医生责任制的社康中心比例将达到80%,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合同的家庭比例也将达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