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全球的很多的发达国家都已经有这一项税收,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征收豪宅税的法律已经很完善。而在中国却还没有相关很完善的条例。这次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将开征“豪宅税”。正式实施将于2011年7月1日起适用。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将开征“豪宅税”。台北市政府昨天上午率先公布全市豪宅的数量以及课税标准。经统计,符合豪宅标准的大楼共有269栋、11177户;依台北市税捐处所订的豪宅适用标准单价,豪宅税开征后,豪宅所有权人每户最多比当前多缴2.8倍的房屋税。
大家认为是的,就是豪宅
台北市长郝龙斌表示,台北市拟定豪宅税草案,正式实施将于2011年7月1日起适用,而豪宅所有权人,最快2012年5月就要开缴豪宅税。
至于豪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台北市长郝龙斌表示,“豪宅”并非以面积、市价来认定,而是以楼层户数、车位、保全等客观标准订定;市财政局进一步指出,另外还考虑地段好坏的、房屋结构,以及参考中介业者看法等因素,决定豪宅标准。市府官员说,简单讲,“大家认为是的,就是豪宅。”
税捐处指出,豪宅与一般房屋比较,税负相对偏低,课税目的是使税制趋于公平合理;有关豪宅的认定,是以“栋”为认定单位,依据现行的标准单价加成提高税负。
另外,商业大楼不在豪宅认定范围,同时豪宅税也排除已加税的独栋别墅。
台北大安区,豪宅数居冠
依据税捐处研议的方案,对豪宅按构造标准单价,按各豪宅坐落地点的“路段率”加价方式,订定豪宅适用的标准单价。例如以10层楼、钢筋混凝土造、路段率150%,现行标准单价为5000元(新台币,下同),应纳税额2万元,研议后标准单价增加为5000元×150%=7500元,再加上原标准单价5000元,该豪宅适用之标准单价为12500元,税额也同样增加1.5倍,加上原税额后,调整为5万元。
台北市税捐处完成豪宅清查行册后,本月将再订定豪宅构造标准单价表,3月下旬召开第二次税政精进研讨会,7月中旬召开不动产评价委员会的会前会,8月中旬提报不动产评价委员会审议,9月审议通过签报市长核定公告实施,经公告后自2012年房屋税开端适用。
根据台北市税捐处上个月的清查,台北市12个行政区中,豪宅数以大安区52栋居冠,其次为信义区、中山区,豪宅户数部分,则由中山区2073户夺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