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之爱必然意味着毫无冲突的爱,这是文学作品中最普遍也最无用的那个神话。假如两个人不再能够拿彼此之间的分歧来开玩笑,那就说明他们不再相爱。
从青春少艾到而立之年,我把最强烈的爱意,都倾注在极少对我报之以爱、或者对我兴趣索然的人身上——那些名花有主的女孩,那些本来想回复我的电话、但总是弄丢了号码的女孩,那些温和地解释说需要更多自己的时间、或者不想让性关系破坏富贵友谊的女孩。我这份霉运其实一点也不值得同情,它反倒是一种奇异的福分,因为表面上的不幸使我触及了所有爱情中最为强烈的一种:单恋。
只消略微浏览几本关于爱情的小说,就立刻看得很清楚,文学中的爱情几乎总是障碍重重。我们口中称道的爱情故事其实压根就不是什么爱情故事,只不过是爱情被阻挠、被延宕的故事,是一份逐步克服重重障碍(父母、社会、羞怯、懦弱)而达至幸福结合的记录。随着爱情圆满实现,作者似乎只剩下一件事可干:结束故事。浸淫于文学作品的经历,很自然地使我对在30岁出头时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惊人事件多少有点猝不及防——我遇到某人,她回了电话,她不愿停留于友谊,我们屡屡约会,坠入情网——结了婚。
尽管我和妻子有那么多走在一起的理由,但她恐怕并不是阿里托芬在柏拉图的《宴饮篇》里解释的那样,是宙斯那残忍的一击从我身上切走的人——我真正认识到这一点的时刻,是搬到一起同住之后没多久,她让我见识了她买回家的一口锅。那口锅经济实惠,但偏巧是我最讨厌的那种锅。假如我们真心相爱,她怎能将一件我认为极丑的家具用品宣布为美丽?只消片刻,我就跌出了所有文学浪漫神话中最普通也最无用的那个神话:幸福之爱必然意味着毫无冲突的爱。我和妻子之间的分歧在一大堆有关趣味和意见的琐事上越积越多。为什么我死活要让意大利面条多煮那要命的几分钟?为什么她停车时总是把一只车胎顶住马路牙子挤得扁扁?为什么我睡得那么轻?要是她穿来穿去就那么几件上衣服,但为什么非要买上无数不可?
文学作品中的大多数情圣都缺乏幽默感,这绝非偶然。和罗密欧和少年维特开玩笑是很难想象的——他们二人都紧张激烈得要命,虽然路数不同。伴随那种调笑能力的缺失,是无法承认一切人情世故中的混乱和复杂,无法承受一切结合中固有的冲突,无法承认有心要接受配偶永远学不会停车和煮面——但无论如何还是有人爱着他们。幽默使直接冲突变得毫无必要,有了它,就可以轻轻放过一条导火索,转弯抹角地对它视而不见,不用就出口也能表示批评。假如两个人不再能拿彼此之间的分歧来开玩笑,就说明他们不再相爱(至少是不再愿意付出真正成熟的爱情中必不可少的艰苦努力)。
婚姻之爱使我们懂得,我们是带上了自己的全部进入婚姻的——焦虑、厌倦、悲伤、惊惶不会奇迹般地就此离去。我还是时时为工作不开心,为未来担忧,对朋友失望。如今唯一的不同是,我开始为这份愁苦而责备身边共同生活的人,而不是向倾诉。妻子不仅是我那些困境的见证人,情况糟糕的时候,她——可怜的东西——最后还得为它们负责。单恋或许痛苦,但那是一种安全的痛苦,因为只是自毁,不涉及毁人,是一己之痛,既苦乐参半又自我的催情。可是,一旦爱情得到回报,就只好舍弃无辜受伤的被动,为作恶伤人担起责任。得到回报的爱情中还有其他令人惊异的因素。其中最难面对的就是,一旦幸福仰赖于他人,会变得极为可怖且令人焦虑。普鲁斯特讲过一个关于默罕默德二世的故事:这位君主发觉自己爱上了皇宫中的一位妃子,就立刻将她杀了头,因为他不愿生活于他人的精神束缚中。婚姻的吓人之处,部分在于它意味着将自己完全放在别人手中。假如我和妻子起了争执,我们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甩手回到各自的公寓。如今只有一个家。我们遇到种种局限,并在这种触碰中成长。
大部分西方文学作品似乎抱定了爱情无法持久的观念,认为它基于缺席和缺失,能被常规和稳定要了命。按照这种看法,爱情只是一个方向,而不是一个去处,随着婚姻而消磨殆尽。蒙田声称,“坠入情网,无非是为弃我去者而癫狂”。然而,在老于世故的犬儒嘴脸背后,这种思路暴露了一种准青春期的盲目,因为它将爱情的全部激动和豪勇都归给了其中得不到回报的部分,同时又暗示,对日常幸福的追求必定既无需费力又无足称道。可是如今我认识到,婚姻极少会有无趣之虞,更是永远不会简单。婚姻一词貌似老土而乏味,实则掩藏着暗潮汹涌,其强度和深度足以使最激情澎湃的文学作品相形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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